夜车

主演:卢茜娜·温尼斯卡,莱昂·涅姆奇克,TeresaSzmigielówna

导演:刁亦男

别名:

类型:国语 剧情,爱情,悬疑法国,中国大陆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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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片
  • 夜车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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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车相关影评

  •      在我的字典里对人的评价中最损的不是流氓,不是猥琐,甚至都不是虚伪,最不把人当人看的评价是“你是好人”。因为这个评价的第一层含义是你一无是处,既没有智慧,也没有才艺,你只配做好人了,这是多么悲哀的事。第二层含义是来自评价的人,说你是好人,意味着他/她在某些方面的欠缺,说你是好人,便为自己在某些方面的放纵找到了心安理得的借口,比如说为他人,因为他做不到,你做到了,所以你是好人,他就可以继续满足自己的私欲了。第三层含义看似无害,却最有破坏力,好人/坏人之分意味着把人扁平化,单一化,无趣化,直接的后果是混淆视听。各位只要想想儿时受的教育就知道了,或者看看当前的主流媒体,它背后的意图之一就是阻碍了对人的真正认识,贴上标签,万事大吉,好人嘛,就应该是这样那样,如果人这一动物真的这么简单就好了。可是,事实上,在形形色色的人群里,随便抓一个人你都无法用任何标签去贴他。所以当真相显露时,往往让人目瞪口呆,存在了几十年的所谓的道德传统的围墙一下子坍塌了,受不了吧,而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在一旁冷冷的笑,甚至有一种快意,因为我从来不敢简单得看待一个人,任何一个平时在别人眼里最老实巴交的人都可能做出最不可思议的事情,而任何一个看似阳光乐观的人,其实内心里可能是极其黑暗,悲观的人。
         
         电影的功能之一呈现或者揭示这种意想不到的真相。可惜在中国电影中,这种揭露的快意鲜有出现,直到这部《夜车》,直到这个女法庭刑警的出现。用前面的好人/坏人的二分法,吴红燕应该算是“好人”,至少在前几十分钟里,她何止是一个好人,简直是一个极有人情的人。我一向反对简单的传统意义上善良,这种善表面上好,其实背后真正的黑手是对人性的泯灭和遮蔽,这就是为什么会出现好心做坏事的局面。记得很多年前看过一个片子,说一个派出所警察一直劝一个年轻女人不要去舞厅里做舞女,经常在“关心照顾”这个女的,希望她找个正经的工作。因为在警察所代表的世俗的眼光里,舞女就意味着不正经,意味着堕落,可是这个女的就喜欢跳舞啊,这个警察经常来循循善诱,苦口婆心,最后一幕是女人抢过警察的枪,一枪把他打死了。估计他死的时候都不明白为什么这个女要杀他,自己好心的劝善最后却换来如此的恶果。他就是不明白他的善对有的人来说是一种干扰是一种恶。理性的善,我不知道有没有更准确的词来表达这种善。比如吴红燕对旁边妓女的态度。这个让人想到了基斯洛夫斯基的《蓝》,朱丽拒绝签字赶出邻居的妓女,和吴红燕拒绝报警赶走妓女如出一折。在一般人眼里,妓女这个标签简单容易地宣判了一个人,这里姑且不讨性工作的道德性极其背后的社会因素,而是想想这个标签所带来的直接含义,意味着标签之后的人的道德败坏和所有的肮脏。其实,这种简单的看法经不起任何推敲,而真正的恶却被隐藏或者忽略了,最直接的人就是片中那个女邻居,她才是真正的恶或者丑,她真正的意图是借助传统和世俗的偏见排除异己,干涉别人的消极自由,这种人往往是怯懦的,没有判断力的。而在吴红燕和朱丽身上,却有着理性的善,她们懂得洞察人性,懂得如何把别人当人看,懂得如何尊重别人,懂得其后的无可奈何,懂得慈悲和怜悯。又比如吴红燕对待犯人时的正义性和坚强。
         
         如果影片只说了这点的话,那真是单调的很,真正的精彩在后面。别忘了片名叫《夜车》,吴红燕无数次搭夜车去干什么呢?不少观众看到一半,知道她去做什么时,估计不少人要目瞪口呆了:为什么一个充满正义的,富有同情心的女人会借着婚介所去找男人,而且直接的意图是性?为什么她会做出这么“无耻”的事,为什么在宜春她还是一个好女人,到了忻城她就成了一个十足的“坏女人”呢?难道一趟夜车就有如此妖魔鬼怪?记得不久前,一群同事一起吃饭聊到《色戒》时,其中有一个同事一脸正气,说这是黄片,他不看。当时我们都很惊奇,一个成年人为什么会以这个为耻?而后,他又露了一句:可惜是汤唯演,如果是另外一个谁谁演的,他就一定去看。哈哈,狐狸尾巴还是败露了:)假道学背后往往才是虚伪和肮脏,才有不可告人的黑暗。当然,我也明白这位老兄会这样,有当前的教育背景和世俗所致,这也暴露出某种可笑和荒唐之处,就在不久前还有夫妻在家里看成人电影被邻居举报抓起来的事情,看似不可思议,却在我们这个时代发生。再往旁边看看,不少人在学校,甚至到了大学,家长还极力制止孩子恋爱,从小学就开始制止早恋,而孩子一旦毕业了,过了几年找不到对象,就开始纷纷着急着张罗相亲。当然你可以说小时候是怕影响学业,真的会不会影响姑且不讨论,我们关心的是后来孩子找不到对象,是不是因为从小被压制的恋爱导致了后来不懂得如何去恋爱呢?为什么这种天性的东西要受到压制呢?有多少人后面婚姻的不幸福是因为恋爱经验的缺乏,到后来糊里糊涂的就和别人结婚了呢?看看现在上海的万人相亲就知道了,这个号称二十一世纪的东方大都市,有多少有活力的年轻人不知道不懂得去找爱人,当然这里面有其他社会因素,但前面的提到的爱的压制和缺失却是不可回避的荒谬和讽刺。其二,恋爱本身到底是什么东西?为什么父母在小的时候制止子女,后来又担心找不到呢?OK,让我们再推进一步,性本身是什么东西?为什么这个东西到处被遮遮掩掩,闪烁其词?中外的历史一再地证明,那些遮遮掩掩的东西背后往往掩藏着某些肮脏的阴暗的东西,而当你用干净的眼光看世界时,其实,没有什么东西是不能说的,没有什么是需要隐藏的。
         
         妓女那个角色容易让人产生吴红燕被诱惑的误解,已经在网上看到了这样的评论。为什么是诱惑呢?这里面还是有道德偏见在里面,因为按常规,诱惑的东西往往是被认为不好需要抵制的东西。为什么会认为性是不好的东西,这明明是所有人的正常生理需求,和吃喝拉撒没有太大的分别,为什么偏偏被当作是忌讳的,甚至强加上道德的标签呢?基斯洛夫斯基的《十诫》之九《不可贪恋他人之妻》中就探讨了这一命题:身体在性的罪不是一种道德的恶,而是个体人的身体性情中的在体性欠然。这和伦理道德无关。难道非得在日复一日的冷漠隔阂估计中苟且度日,难道非得用钱买一个可以依靠的肩膀,然后在寒风中笑着哭才是符合伦理道德的规范?朋友一开始看片子的时候会觉得片子有点旧的感觉。这可是2005年,这个号称地球村的世界,在北方的,在这样的小城市,依然有上个世纪征婚的交谊舞的破旧,为什么会这样呢?难道个体就非得承受这种孤独的压抑吗?所幸的是,这毕竟和上个世纪不同,还是有些勇敢的人,比如吴红燕,能够做出自由的选择,尽管通过夜车这种方式有点畸形,但正是在畸形的背景之下的不得已的选择,终究还是跨出了一步,也因此达到了个体的觉醒和解放。这一点在贾樟柯的《三峡好人》中也有了某种呼应,小人物也能作出自己的自由选择,并承认由此产生的后果。
         
         展示人性的复杂仅仅是本片的前色,那么它的底色是什么呢?这得从两个主人公出发,李军为什么要报复吴红燕?作为执行刑罚的吴红燕为什么觉得不安,为什么要去赎罪,她赎的是什么罪呢?代表法律执行裁决的她和李军有什么仇呢?这是个有趣的话题,恐怕还是得从《十诫》之《不可杀人》出发。杰克因为妹妹被一个醉酒的拖拉机司机压死,然后他杀了一个不认识的出租车司机,然后,他又被判处死刑。在这里我们并不知道杰克为什么要杀出租车司机,但是杰克的被杀却是以法律的名义,法律又是以谁的名义呢?我们无从得知,只看到法律的无能和人们的无助和孤寂。“法律不应该效仿天性,而是要改良它。法律是人类的理念,用以规范私人间的关系,时下的我们和生活方式都是法律运作的结果,不管我们是遵守或者违反它,人类是自由的。他的自由是以不妨碍另一人的自由为范围.惩罚...惩罚是一种报复,尤其当它意在伤害罪犯,而不是预防犯罪时,可现在法律可带有报复意味,它真的是为无辜的人着想吗?立法之人真的很无辜吗?”十诫上说的不可杀人指的是不可无理由杀人,有理由的杀人是允许的,历史上和现实上从来没有中断过,但问题是:谁来决定杀人的理由是否正当?司法制度维护最低的社会公义,却不能填补生活中因个人性情而产生的偶然性断裂。张玲玲和杰克都是在法律的名义下被杀,其场景是如此相似,司法制度的冷漠和在这种制度下生活的人们是如此残酷,让我们不禁质疑这种司法制度的正当性。任何人的出生都是随机的偶然的事件,谁也无法选择在什么样的司法制度下出生,它并没有征得你的同意,然后一生下来,你就不得不去遵守它,一旦违背它,就会遭到严厉的惩罚。
         
         更值得质疑的是,这种以暴制暴的方式真的能完全制止暴力吗?惩罚张玲玲却带来另一个家庭的毁灭,李军为什么要承担丧妻失子的痛苦呢?他和杰克一样(失去最亲爱的妹妹)承受“个人性情而产生的偶然性断裂”。而且作为弱者的李军遇到的种种不公平的欺辱又有谁来匡扶正义,来主持公道呢?这时候法律却是缺席的,它在维护的究竟是怎么样的生活准则呢?这一点在李沧东的《绿洲》中有同样的探讨,司法制度在不停地惩罚洪忠都,即使他是替人背黑锅,法律也是毫不手软,甚至他和韩恭洙这两个最弱势的人的仅有的小小的希望都成为一种奢望,被这个强大的机器剥夺得一无所有,他在警察局里一点都不会自己辩护,因为他知道他的任何辩解都是无用的,最后只能绝望地在夜空中用砍树这种无能的方式去做无能的抵抗。留给李军的出路似乎只有一条:报复,用另一种暴力去抵抗这种不公平。这一点上和杰克有点相似,但略有不同,杰克杀出租车司机具有暴力的随机性,而李军报复吴红燕则有一定的指向性,因为张玲玲是她带走的,尽管这种指向性稍微推敲便能看出其中的荒谬性,但是,但你永远不能指望一个被逼上绝路的人遵循所谓的清晰逻辑。这或许是惩罚性司法制度先天性的不足和无能。
         
         吴红燕的不安和负罪感恰恰是《不可杀人》中的律师的困扰,他们同样意识到这种司法制度之下的荒谬和无能,自己不但不能改变它,还是它的同谋!上周和朋友聊天时聊到她对目前人类思维方式的反对和颠覆,自己则作为反方,辩护说这是人类几千年来自然选择的结果。说这些的时候,心里是清醒地意识到这种自然选择的某种先天性的不足,甚至到处是死结。但你却想不出任何更好的东西去修正它。
         
         当吴红燕知道自己是李军的“仇人“时,恐惧而逃,漫天雪地,出于本能的逃跑,我知道此刻她是背负着本不该由她承受的重负,最终还是不堪重负地瘫倒在地,就像那匹路边的烈马,无论你竭尽全力,还是无法挣脱那种宿命式的牢笼,即使暂时逃脱,依然无法逃脱那张早已注定的网,没有别的出路,是的,只能回去。所以吴红燕的救赎是某种悲剧性的赎罪,她赎的是那种以暴制暴却无法真正声张正义的先天不足的司法制度的罪,赎的是整个人类的规则中所制造的不公正的罪,这种圣徒式的救赎是那么决绝和富于悲剧性,尤其是当她提醒李军别忘了拿那个放着斧头和刀子的包时是如此冷静,如此惨烈,她也因此完成了自我治愈和救赎的旅程。但是,导演还是没有完全走向绝望,在无法逃离的死结中,还是留下了一丝希望,李军闻了吴红燕留下的围巾,他还是被暖化了,终究是爱化解了仇恨,终究爱才是人类最后的希望。所以面对最后的开放性结局,我还是抱有小小的希望,希望他们能安然地回来,也为那些现在的未来的无助之民祈祷。
         
         至此,基斯洛夫斯基八十年代在波兰提出的道德困境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得到了某种呼应和延伸。
         
        jude_chen
        2009-1-5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