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挑

主演:丹泽尔·华盛顿,米拉·乔沃维奇,

导演:斯派克·李,

别名:

类型:豆瓣高分 美国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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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挑相关影评

  • 斯派克李,丹泽尔华盛顿和雷阿伦加上篮球,似乎是不得不看,而且似乎是在HC不能不被提到的电影了。中文的译名《单挑》很血性,加上一个体育电影的架构,让人很容易的想到好莱坞其他体育电影的传统套路:绝对的英雄主义,永远要面临的多如牛毛的困难,以及永远的战胜困难终获成功的结局。可惜或者可喜的是,这并不是一部传统意义上的好莱坞体育商业电影,相比而言,这更是一个亲情电影,只是用了篮球作为载体,温情脉脉温暖心怀。 一个父亲因为错手杀妻堕入牢狱,而名叫耶稣的儿子却已经成为了美国高中篮球界的第一球星。在他选择进入哪所大学的关键时刻,父亲被特批出狱一周为了劝说儿子加入州长指定的大学。但是儿子对于母亲的怀念让他永远无法原谅那个粗条无礼的父亲,但是父亲用他的爱不懈的努力着,并最终在一场单挑后赢回了儿子的心。故事并不复杂,线条十分简单,场景是纽约布鲁克林的贫民区,没有精彩的被剪辑过的篮球比赛画面,有的只是人物之间尖锐的矛盾冲突和对人物心理活动的起伏描写,无论是父亲还是儿子在这场注定没有胜者的争斗中都免不了一番挣扎,影片用了大篇幅讲述父子之间一次又一次的冲突,并运用倒叙的手法来加深亲情的气氛,尤其是那时空倒转一般的两次单挑,那正是影片的高潮所在,两次都是实力的巨大不对等,都是一个人占着绝对的上风,原来是父亲后来是儿子,可是他们的身份和他们的血缘关系却永远不容质疑,想象一下和自己的父亲对峙着是怎样的感觉,当父子像敌人一样剑拔弩张的时候,是怎样的一种心痛,而当单挑结束,一切归于平淡时,心中泛起的感情又是怎样的一种失落? 影片的开头是美国各种街头篮球场人们打球的场景,很唯美很慢悠悠,突然让人产生了一种错觉,仿佛这并不是一部电影的开头,而是NIKE耗资巨大做的一个广告。街头篮球场是美国街头文化的象征,HIPHOP和篮球又正是所谓街头文化的图腾,导演没有放弃对其钟爱的街头文化的描写,从街头球场到影片开端那次街头的比赛,影片运用了简单的镜头手法,长镜头没有剪辑完全表现真实的篮球和真实的街头文化。加上纽约这个美国篮球的圣地,一切都足够强大了。 影片的阵容很强大,导演是绝对的篮球迷斯派克李,他曾经为NIKE经典球鞋AF1系列设计过一双以他自己名字命名的球鞋,主演有好莱坞第一个黑人影帝丹泽尔华盛顿,以及NBA著名球星雷阿伦的联袂出演。华盛顿的表演很出彩,因为他是最重要的人物,他很好的表现了一个父亲的忏悔和挣扎,他总是试图用各种方式接近自己似寒冰一样的儿子,每当他被儿子抛弃在街头时,总让人产生一种怜惜。雷阿伦并不是唯一的触电的NBA球员,他在NBA赛场被冠以绅士的称号,在影片里他的表演虽然还很青涩,但并不坏。影片没有太多的篮球比赛镜头,所以可能很多非球迷都看不出来雷阿伦是个球员,他更像是一个有点蹩脚刚从学校毕业的影视新人,这样的表演虽然不够强大,但是却让人觉出他的可爱,那种很单纯的可爱。 但是,说实话这电影比我预期的要弱一些,首先剧情的架构多少很荒诞,一个州长会为了一个高中球员的选择而释放一个死刑犯并且给予他承诺吗?有必要加入某些有点偏离主旨的桥段吗?比如去学校参观时候的3P,华盛顿和妓女的貌似很有感情的感情戏,加入了这些反而使得原本通顺的叙事节奏被打乱了。结尾的安排让我眼睛都碎了,当我看见华盛顿把球扔出去的时候感动的都快哭了,心说这导演真是个天才前后衔接的简直是天上的衣服完全没有缝隙啊,结果。。。唉,看过电影的都知道了,有同感的吗?举下手吧。。。我就纳闷了,为什么电影要突然这么奇幻呢?————————————————亲情分割线——————————————看着电影想起我爸爸了。说这句话,不是说因为我爸是犯人,绝对不,事实上,我爸是警察。吼吼。我们家我和我妈的关系要更近一些,我爸不太管我,考试不好也不太说我,其实往往希望被臭骂一顿的时候他都不说什么,那种觉得自己让人失望了的感觉更加不好。小时候我撒过一次谎,我爸特生气把我好一顿毒打,后来就不太管我了,不知道是我那时候太让他失望了还是怎么着。但我后来还是挺争气的,自己觉得。我会的第一个成语是我爸教我的,幼儿园的时候,他对我说要我以后自己要好自为之,我现在无数次的回想,都觉得特别可怕,怎么能对一个幼儿园纤细纯良的孩子说这个呢,但是我之后真的挺好自为之的,就是对自己一直都挺好的。我爸教我认字,教我写字,他字写的特别好,我相当佩服。我爸的经历NBHH,下乡之后考上军校,学英语,毕业之后去西藏8年,回来之后也没什么待遇从民警开始干,总是在拼搏着,绝对的很强大。当然,每个儿子都会把爸爸当偶像的吧。话说我的篮球也是我爸启蒙的,我们那儿的幼儿园曾经很强大的有过一个篮框,虽然只存在了几个月,因为离家近,我爸那时就带我去那儿玩耍,教我运球,好像还抱着我扣过篮,现在想来很强大。 ―――――――――――――――篮球分割线―――――――――――---说起篮球,只能是个痛了。想我这么早的启蒙早就应该成为高手了,可其实不然,因为就那么一两次启蒙完了就完了,直到初中之前都跟一群和我一样纤细纯良的孩子在土场上追着一个球跑来跑去有机会踢两脚。但是对篮球之爱不泯的我仍然在小学的时候去我家大院后山的篮球场打球,忘了战况了就记得我反正肯定是打了的。我那时候看灌篮高手着迷,喜欢藤真,从此立志成为组织后卫,因为我那时候特别矮。我找隔壁邻居大哥哥教我打球,于是我去他们家,看见了第一张海报,还能是谁?帮主啊!然后有本杂志,上面说帮主选23号是因为他想接二连三的获胜,至今我都在质疑这个说法的准确性。之后我老是死乞白赖的往大哥哥家里跑,于是我知道了什么是NBA,想来我开始看球的时间真是早。知道了NBA之后我就自己骑我的小车去市中心看篮球杂志,我那时用我仅有的零花钱买了我第一本篮球杂志,事实上也是第一本杂志,名字是什么我忘了,但我记得两件事情。第一,那杂志的封面是Tim Hardaway。第二,杂志里面有篇文章介绍Hill,说他球打的好的同时人品很好,他在大学里和别人不一样学习特别好,纤细纯良的我就喜欢了那个和我一样纤细纯良的Hill,直到现在。初中的班很NB,我们那个学校没有足球场,全民皆篮球了。我们班牛人很多,有猩猩啊擎天柱之类的,还有基德马布里小AI云云,我的球技不佳,每次都凑数着在体育课上打打。牛人们周末都出去外场,我一般都不参加,导致球技总是停滞不前,很痛苦。后来初中那些人处成好哥们儿了,他们还是那么牛,而我还是那么菜。高中之后牛人更加多,之后的聚会都直接用篮球来解决了,每次哥们儿都喊我,然后我每次乐屁屁的去做很NBHH的——龙套。其实挺好。NBA某队(忘了哪个队了)的更衣室黑板上这么写着:“Some play to play,Some play to win,WHO ARE YOU”的字样。我很自豪的说:I play to play!I’m enjoying!就是这么简单,这么强大。篮球对我是游戏,我反正就是打的不好了就是爱打了,没辙了,我就做那强大的无赖了!文章引用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