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失踪专案组:失踪的黑色M

主演:金康宇,朴熙顺,曹宝儿,朴素贤,姜河那

导演:李胜英

别名:

类型:韩剧 韩语2015

  • 乐享云3
  • 乐享云2
  • 乐享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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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失踪专案组:失踪的黑色M相关影评

  • 这不是影评,只是由本剧(尤其是结局)想到了很多。 看过很多刑侦剧,也听过很多大案讲解(900多集大案纪实我已经听了600多),有些时候,是的,很大一部分加害者最初确实都是受害者。 尤其这个剧里,好几个违法者都是各种被生活逼到了死角的人,从一点点锈被腐蚀掉全身(然后主角他们还一个没能救下来)。 所以正义到底在哪里。做着不违法却恶心人事情的人,和受尽侮辱 虐待 冷眼 忘恩最终拿起屠刀的人,后者更占情理吧?如果你有一个机会帮助他们,要不要帮忙? 我想帮忙,但我也永远坚持人治不能凌驾于法治。 地下判官使用私刑,用自己的方式惩恶扬善主持正义,去处理那些“有证据你也不能把我怎么样”、“已经过了追诉期”、“都是心证和假设啊实打实的证据呢”的恶人。去处理那些洋洋得意坏事做尽的混蛋。 不好吗? 好。 但是会造成更大的混乱。 你永远无法预知人治的最终结局。 世界之所以需要法律,就是把所有事情框在一个可控范围内。诚然,事实证明有人能越过法律,有人能利用法律,有人能钻法律空子。 阳光所照大地无法避免裂痕,但,裂痕不是常态。 大部分情况下,杀人不悔需要偿命,坑蒙拐骗会吃牢饭,这是常态。 人治的世界,叫江湖。 江湖中,我们预设的主人公正直、勇敢、智慧、冷静。他足以担当一个地下判官。 可是他的判断永远不会失误吗? 就算不会失误,江湖里没有变数吗? 玄慈收到情报,召集高手杀萧远山,他天晓得那是假情报。 萧峰心心念念报仇,打出去的那一掌,他天晓得人皮面具下是阿朱。 人,是江湖的变数。 我们生活在现实世界,这个世界需要把变数的发生控制到最低。 和男主聊到为什么做警察时,吴刑警说“想要抓住违法的人所以当了警察。但法律其实是人自己定的,操控法律的人比法律更重要”。

    对也不全对。 法律确实是人定的,但是,是一群人定的。每个国家的宪法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一次次修正、完善。 法律不会因某个人的主观意志就修改,否则国会、国民议会、人大会等等,都是用来干什么的。虽然法律也反应统治阶级的意志,可是在诸如公民的生命权、坑蒙拐骗犯罪此类事件上的立法,不会偏差太多。 另外,时代变迁,重大事件也会推动法制进程。举两个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素媛》之后,“熔炉法案”;《我不是药神》之后, 2019年12月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于“假药”的定义进行了修改。 法律绝不完美,但如果不是一次次发现现有法律不合适、还需补充,不是一次次修改完善,它又如何进步呢? 就像有人评价高考:高考绝不完美,但它是在茫茫多学子中,选拔优秀青年的、相对公平的方式。 “相对公平”。 人类走到“相对公平”这一步,已经很不容易了。从疑罪从有的弊端到疑罪从无的弊端,是多少含着血泪的脚步。 法律之上的人,有,且一直会有。但人治的漏洞就一定能低于法治吗?用什么去判决呢?公序良俗还是利己的“天平”?冤假错案会更多吗?杀错了能有赔偿吗?对双重身份的受害者and加害者来说,以暴制暴一定是唯一且最佳且后续人生不会被噩梦缠绕的方式吗? 想起一部老剧,《刑警2010》,讲述一个地下判官如何最终入魔的故事。“当你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你”。 法律无情,所以它可以凝视任何人而不被拖入地狱。 可人凝视人时,不是。 哪怕一个地下判官的初衷再正直、勇敢、智慧、冷静,他能坚持多久? 《刑警2010》里有一句话:魔鬼之路,可以是由善意铺成的。 我最害怕人治出现的情况是:每个槛外人都以为里面是江湖,踏进去了才知道是魔窟。 不过,我也坚持认为法治应该允许有它的灰色地带,那灰色其实是最明亮最温暖的“法律无情人有情”,是以法治为前提下的人治,是外方内圆的那个圆,比如第一个故事结尾男主没开枪,第二个故事结尾男主扔掉了有△信息的手机。 这部剧是我心中的精品剧,探讨人治法治的对立或互补,永远有它存在的意义和必要(虽然我坚持我的观点)。以此展开的几个故事都那么扎心,你能感受到个体在命运前的无能为力。悲愤和委屈,绝望和不甘。 如果我给这部剧取一个别名的话,那应该是:忒弥斯之眼。 法律女神忒弥斯手持天平,眼睛被布条蒙住。百度的解释是“蒙眼,因为司法纯靠理智,不靠误人的感官印象”。 可是当高层桌上摆放着女神像那一幕出现时,也有一种隐喻可能是女神瞎了。所以才有那么多悲苦不被看见,或看见了不被护佑。 也无论是“公平”还是“瞎了”,这才是真实的世界,江湖之外,没有那么多非白即黑非黑即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