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的审判

主演:鲍勃·巴拉班,梅林达·狄龙,莎莉·菲尔德,保罗·纽曼

导演:西德尼·波拉克

别名:

类型:国语 美国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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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席的审判相关影评

  • 迈阿密码头的工会主席迪亚兹失踪了。警方花了五万元调查,绞尽脑汁,却一点线索也没有。六个月后,被认定死亡。这使得警方颜面尽失。

    麦克·科林·加勒格死去的爸爸,曾经是这里的黑帮老大。十五年来,黑帮一直是工会的死敌。警方认定如果他还活着的话,一定是迪亚兹事件的头号嫌犯。现在他儿子来接管事业,警方不相信他真的有那么正直,所以要采取跨部门的联合侦办行动。

    黑帮老大的儿子就一定也是黑帮吗?

    警方要故意想让侦办对象知道自己被盯上了,希望通过对他施加压力,逼他从黑帮圈中发现一些线索。

    联邦调查局的罗森,知道新闻媒体的弱点就是刻意寻找耸人听闻的消息来吸引公众的眼球。所以就故意让女记者来自己的办公室“无意中”看到加勒格的案卷。

    但报社担心女记者的新闻稿,会误导大众认为加勒格就是凶手。万一错了,就会惹上法律上的麻烦。

    所以报社的立场是:不关心这些报导的真假,而只关心在法律上不会因疏忽而受到指控。即使是错了,报社也“并无恶意”。

    加勒格拿着这份报纸来报社找女记者。“如果你们想报导的是事实真相,为什么不事先来找我谈?”他要知道这消息的来源是谁提供的。

    加勒格先要排除是不是黑帮组织在找他麻烦。叔叔山度士告诉他,应该是条子抓不到迪亚兹案的嫌犯。他们认为只要把你逼急了,你就会帮他们。山度士也默认在派人跟踪他,是看他是不是在帮警方。

    加勒格的女友特蕾莎·派隆天真的认为,只要向报社提供迪亚兹失踪的那几天加勒格不在现场的证明,就可以还加勒格的清白。可是这个缺少良知的女记者,在报上公开了那几天派隆是在堕胎的事实,使得这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受不了心理压力而被迫自杀。

    那个资深的报社编辑倒是对女记者说了句非常经典的话:“我知道该如何据实报导,我也知道该如何避免伤害人。但我们都不知道该如何兼顾这二者。”

    特蕾莎的自杀,使女记者深深自疚。她去找加勒格,结果被暴打一顿。但她终于告诉加勒格,消息的来源是FBI的伊利特·罗森。

    加勒格知道,要想自证清白,就要利用警方、检方和新闻媒体之间的矛盾、规则和弱点。

    美国的司法独立,其中就包括地方检察署可以独立办案。检方跟警方是完全并行的。既然是警方在找我麻烦,那我就先找地方检察官昆恩见面。他说自己不相信FBI的罗森,我只能跟你一个人打交道。我可以把找到的消息全告诉你,但不出庭做证人。条件是:“我要你先发表声明,以还我的清白。还要登在报上。并且停止对我的调查。”

    但这些要求显然不符合地检署的办事规则。

    但昆恩实在挡不住得到线索的诱惑。果然向媒体发表了声明,说扫黑行动小组已经完成对加勒格的调查行动,没有发现有任何不利于加勒格先生的证据。由于这次调查行动无意中被泄漏给媒体,所以我们有义务将调查的结果告诉大众。

    这一下既打击了警方,又揭穿了女记者的错误报导。

    罗森对此大为恼火。他认定昆恩发表这样的声明,一定是被加勒格收买了。推理正确!

    但是他在没有法官授权的情况下,就监听加勒格和昆恩的电话。这显然是越轨了。

    加勒格当然知道警方一定会监听自己的电话,于是就在公用电话用变声器给自己家打电话,说:“我们的人开始紧张了。”

    他在约昆恩之前,就以无名氏寄了一张3000元的银行本票给迈阿密改善委员会。接着他又寄了一张6000元的本票。这是一个非赢利性的政治机构,即使是特别指明给詹姆斯·昆恩的政治捐款,也完全合法。

    这当然是给警方下的诱饵,他要让警方相信自己收买了昆恩,他也相信媒体一定会对此感兴趣。

    女记者果然又上当了。她去采访昆恩,“据说你收受了加勒格的贿赂?”然后迅速以“行动小组试探昆恩与加勒格的关系”为标题,推上了报纸头条。这就是新闻自由所起到的强大监督作用,使得官员丝毫不敢有任何贪赃枉法的行为。

    这下把事情搞大了。惊动了美国司法部。

    检察官收受贿赂,这是违法的。警方不经过授权立案,就私自调查,这也是违法的。

    扫黑组的副首席检察官詹姆斯·威尔斯,立刻把昆恩、罗森、女记者,和加勒格都叫来。

    检察官昆恩辩解说,加勒格是政府的证人,他是在帮我调查迪亚兹案。

    司法部的检察官问他:你有向上级汇报过吗?你们的交易包括政治献金吗?

    司法部的检察官责问罗森:你为什么私下调查检察官?接着责问罗伯特,你从何处获得监听授权?你为什么要做这种傻事?

    罗森替他辩解,“他是奉我的命令行事。”

    检察官立刻把他顶回去:“他拿钱不是为了要奉你的命令行事,而是遵守法律。”

    罗森与加勒格的当面质询更是相当精彩,抓不到一点把柄,一切都合乎法律。

    司法部的检察官对女记者说:我们不能告诉你哪些能登、哪些不能登。但我们希望媒体能负起自律的责任。但若各位无法自律,我们也无计可施。但是我们不能让人们为了私利,四处走漏消息,那不合法。我不能阻止你媒体,但我可以阻止政府官员。所以我要知道这篇报导的出处。

    女记者说,告诉我调查昆恩的人,是无意中走漏消息,完全是我自作主张。我不能伤害他。

    在座的鲍伯·瓦德尔终于松了一口气。

    这件事情她做对了。作为新闻记者的操守,首先就是绝对不能泄露信息来源。否则谁还敢告诉你什么。

    司法部的检察官问加勒格,这件事是不是你一手策划的?你真聪明!

    加勒格的聪明,是他利用各自的游戏规则去反制他们,他所做的一切都不违法,他设计的陷阱也没有伤害到任何人。

    加勒格说:在座的各位都很聪明,大家都只是尽忠职守。但是特蕾莎·派隆却死了。这笔帐,我要跟谁算?

    是啊。大家都是尽忠职守。可是警察不能为了破案,就展开无中生有的调查行动,来骚扰、诱逼民众为你提供线索;就利用记者的弱点,来散布不实的舆论导向。你自以为聪明,但是却站到民众的对立面去了。

    假定无罪不仅应该出自人的善意,更应该是司法机构的原则。

    司法部的检察官最后说:我稍后会发表一个声明,我会说昆恩先生也许不是此地历来最聪明的检察官,但没有任何证据显示他涉及不法行为。同时还要说,昆恩先生上了罗森先生的恶当。这些调查行动的见报,是草率又不正当的行为。

    让大家都走了之后,司法部的检察官对昆恩说:我可以大费周章为你洗清,但恐怕不会有人相信。

    昆恩还傻乎乎的说:我可以控告。

    检察官:你想告谁?对方“并无恶意”,你能证明什么?

    司法部的检察官对罗森说:你是个好人,只不过是忘记了要遵守游戏规则。你不是总统任命的,聘请你的人是我。我给你30天时间。

    这回轮到骄横的警察倒霉了。

    在电梯口。女记者对加勒格说:我们全都被你整垮了。

    加勒格对她说:“你们是作茧自缚。”

    在游艇码头,女记者又来找加勒格。说: “也许你觉得我的谋生之道很不入流。其实不是那样,是我自己搞砸了。”

    这个蠢女人只知道自己搞砸了。她以为自己挖来的新闻都是客观真实的,但不懂得提供材料的人都是有主观立场的。她是被虚荣冲昏了头,才一次又一次地被人利用。她虽然“并无恶意”,但她不懂得新闻记者所应该有的操守,不懂得做人应该秉持的“真”与“善”。

    影片中提出的问题值得思考:

    1)司法中“无罪推定”的原则,如何为警方和检方在实际办案过程中的“有罪推定”设置有效的边界?如何防止其骚扰民众的正常生活?

    2)在“新闻自由”的原则下,如何为据实报导,如何为避免伤害到人,来设置有效的边界?